全校师生: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是人间传递真情的红色纽带。无偿献血暨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的崇高行为,是一个单位乃至一座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更是社会和谐稳定、家庭幸福安康的重要民生工程和重大民族凝聚力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我校广大师生捋袖奉献的爱心之举,必将在全社会产生巨大的带动和影响,汇聚和传播起强大的社会正能量。为此,我们倡议,在今年5月8日第68个世界红十字日到来之际,全校师生行动起来,加入到无偿献血及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的行列中来,用自己平凡而伟大的爱心善行,托起无数频临绝境患者的生命希望!
凡年龄18至55周岁,男性体重50公斤以上,女性体重45公斤以上,体温、脉搏、营养、发育正常、身体健康者都可以进行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移植是目前挽救白血病患者生命的有效手段,凡年龄18至45周岁,身体健康,适宜献血者都可以进行干细胞血样采集。秩序6—8ML血样,并填写志愿捐献者同意书,您就可以成为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造血干细胞是人体的始祖细胞,具有高度的自我更新,自我复制能力,捐献后1—2周内,即可恢复到原来水平,捐献者不会损害健康。截止目前,我省志愿者捐献的造血干细胞已改善和挽救了境内外482余名血液病患者的生命,充分展示了中原人民的无私大爱。
报名方式:各单位请于4月30日前将参加无偿献血及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招募活动的名单报送校文明办(宣传部),由校文明办集中报送至省红字会。届时,统一组织参加省红字会开展的无偿献血及造血干细胞捐献活动。
我奉献,我快乐!让我们共同参与到无偿献血及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队伍中吧!
附件:无偿献血及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注意事项
校文明办
2015年4月29日
附件:
无偿献血及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注意事项
一、献血前
1.献血前一天喝当天不要饮酒,不要吃油腻食物(如:肥肉、油炸食物),应吃一些清淡食物;
2.献血前保证充足的睡眠;
3.女同志在月经期及前后三天暂不能献血;
4.献血前请带上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
二、献血后
1.穿刺点上的敷料应保留至少4小时;
2.避免饮酒,保证充足的睡眠,多补充水分,食用易消化的食物和水果;
3.献血后24小时内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
三、咨询电话
献血咨询电话:63979650,63979652。
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咨询电话:65942847,86540650。
省红十字血液中心网站(http://www.hnxyzx.org/)有无偿献血及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知识介绍。
关于组织师生参与2015年5月份“中国好人榜”投票评议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师生参观“弘扬红旗渠精神 践行核心价值观”红旗渠精神图片巡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