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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3 15:37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央、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关于从2015年12月4日至2016年1月4日在全省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开展反邪教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思政[2015]1102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月活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普及反邪教法治知识,增强广大师生运用法律武器同邪教组织作斗争的意识和能力,在全校形成反邪教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宣传内容及重点

根据“六五”普法相关工作安排,今年反邪教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是学校管理人员,各党总支要根据工作对象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方法,紧紧围绕国家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日,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处理邪教问题政策的法律依据和重要意义,打击处理邪教的法律法规,普及反邪教的法律知识,揭露邪教的危害、践踏法律的丑恶罪行、反动本质和骗人伎俩,介绍依法识别抵御邪教、同邪教作斗争的知识等。要重点以刑法修正案(九)涉及刑法三百条的内容为宣传的重点,着重讲清刑法三百条修改后的新变化、精神实质及对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重要意义。适时运用广东省对华藏功的成功判例,加大宣传力度。针对“法轮功”诬告滥诉活动,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讲明“法轮功”是邪教组织不容否定,我国取缔“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合理合法,打击诬告滥诉活动依法有据,使依法治理邪教的观念深入人心。

三、主要形式

在反邪教法治宣传月活动中,要坚持“先重点、后全面”的原则,既要抓好重点对象的专项教育,还要抓好广大干部、师生的普及教育。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师生的法律意识,提高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激发支持和参与反邪教工作的积极性,进而在全校形成反邪教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

(一)发挥媒体优势,提升活动影响力。充分运用校报、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反邪教宣传专栏,发表反邪教专题文章,在网站页面设置有反邪教宣传教育内容的嵌窗或弹窗;利用好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反邪教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影响力,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

(二)利用阵地平台,扩大活动覆盖面。注重发挥“一墙一窗”等阵地的作用,运用优秀反邪教文艺节目和反邪教警示教育资源库中的宣传资源,广泛宣传宪法对国家基本宗教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大力普及反邪教法治知识。要以典型案例和身边的人和事进行宣传,及时释法析理,解疑释惑。

(三)突出工作重点,抓好点面结合。坚持以学校校园为重点,向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人员密集场所摆放反邪教宣传展板、悬挂反邪教挂图、设立反邪教宣传栏、制作反邪教公益广告等;设立法治宣传及反邪教知识咨询台,发放反邪教宣传资料,通过零距离沟通、面对面宣传,使广大干部、师生了解、支持依法开展反邪教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此次反邪教法治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本校实际,按照专人负责,提供必要的物资和人员保障,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与督查。学校将适时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对活动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文明单位考核评价。

(二)加强指导,密切配合。各党总支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宣传月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中,要将反邪教宣传与综合平安建设的宣传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反邪教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突出重点,确保实效。此次反邪教法治专项宣传教育活动以学校管理人员为重点,各党总支要指派专人或组建工作组,深入单位一线,通过走访座谈、专题讲座等形式,“一人不少、一项不漏”的进行反邪教法治宣传,讲清开展反邪教工作与个人切身利益的关系,引导他们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社会效益,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为本校筑起防范邪教铜墙铁壁。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党总支要对反邪教法治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及时进行总结,并于2016年1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314108978@qq.com)报送校文明办。

联系人:张慧鹏,电话:61770663,13949003782。

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将至,有关党总支要做好对反邪教工作对象的走访慰问活动,宣传普及反邪教法治知识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河南中医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12月22日

关于开展“文明河南·暖暖新年”主题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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