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司法通[2014]129号)精神,我校于2014年12月6日上午召开民主党派联合中心组学习会。学校党委副书记张丽霞出席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刘保庆主持会议。我校各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侨联主席,省文史馆员,无党派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刘保庆部长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精神并对公报进行了深刻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以立法形式确立了“12·4”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习近平总书记讲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为了让宪法从文本走入生活、融入社会,让大家了解和掌握,成为手中维权的法宝。刘部长强调: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和亮点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张丽霞副书记在会上向民主党派通报了我校近期的工作,对各民主党派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她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有力推动国家法治建设,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学校来说,就是要做到依法治校。要求参会的各位代表会后要认真组织成员学习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会议的重要内容及重大意义,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牢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握好政治方向,提高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希望各民主党派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发挥优势,积极作为,同心、同向、同行,充分发挥自己的力量,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实现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中国梦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宣传统战部)
为什么说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我校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